关于做好2022年合同制聘用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2-12-14浏览: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2022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文件,现就做好合同制聘用人员2022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和范围

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综合评价、注重实绩。

考核范围:截止2022年底在岗的合同制聘用人员,20229月份以后签约上岗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围绕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考核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岗位操作技能、安全工作、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及完成情况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根据学校总体要求,采取平时考勤与年度考核、领导评价与服务对象反映等多种方式做出综合评价。

三、考核等次及指标分配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1.全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或工作纪律涣散、消极怠工、造成较坏影响的;

2.缺乏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不能完成本职工作,或不遵守劳动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

3.玩忽职守、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事故的;

4.寻衅滋事、打架斗殴、无理取闹,严重影响工作或社会正常秩序的;

5.有贪污盗窃、挪用公款、赌博、行贿、受赌行为的

6.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或擅自离职离岗15天以上或超假1个月以上的。

四、考核程序

1.成立考核组。由各总支成立院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工作小组。

2.个人总结。被考核人根据各自的岗位内容和工作职责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全面总结填写《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表》,并在合同制人员考核工作会议上简要述职。

3.评议等次。合同制人员考核工作小组采取平时考勤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与量化考评、服务对象和领导评价相结合等多层次、全方位的考核形式在个人述职和评议测评的基础上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公示。

4.学校审定。学校考核工作小组在学校总控优秀指标范围内确定“优秀”人选并审核其他被考核人的考核等次,指标为机关总支(优秀等次3人)、后勤总支(优秀等次3人)、纺织服装学院、药品与健康学院(优秀等次1人)、智能制造学院、汽车与交通学院(优秀等次1人),最后提交校长办公会审定。

五、考核日程安排

1.20221221日前撰写个人小结,填写《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聘用人员考核表》,由各总支牵头组织考核工作小组进行考核,个人述职;领导小组测评,确定考核等级,并上交人事处;

2.20221228日前学校考核委员会审议,公示年度考核优秀等级名单。

六、考核结果使用

根据学校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对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人员,学校将一次性发放相应标准的岗位津贴,并对“优秀”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表彰。对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原则上可终止下一年度的聘用。

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同制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doc

 

人事处

2022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