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预发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教人函〔2018〕48 号)文件精神,将于2018年12月30日前预发在职人员调整基本工资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现将此次发放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发放范围
2018月7月1日在册的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2018年8月以后退休、新进人员折算到月发放。
2.发放标准
在职人员一次性预发,厅局级3500元,县处级2500元,科级及以下15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350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2500元,讲师及以下职务1500元;工人,高级技师和技师2500元,高级工及以下1500元。
离休人员2018年7月起每月预发,厅局级正职900元,厅局级副职750元,县处级正职600元,县处级副职500元,乡科级及以下400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820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580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400元。
3.其他说明
在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基本工资标准和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工作正式实施后,预发调资额度予以冲销,多退少补。
人事处
2018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