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4-01-16浏览:10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的选拔条件、选拔程序和支持方式等严格按照《管理办法》执行。有关具体事项补充如下:

1.要高度重视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建设,坚持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按照四有好老师的标准遴选推荐。

2.要进一步强化各类人才计划之间的统筹协调,避免重复申报、重复支持。国家级高层次人才项目入选者、第六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含一、二、三层次)等聘期或资助期内的其他省级人才项目入选者,不得申报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项目。

3.要考虑学科分布,合理推荐培养对象。每个推荐人选限报优秀青年骨干教师、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中的一项,不得兼报。

4.要严格推荐人选的年龄要求,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11日以后出生),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优秀教学团队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以后出生)。

5.人事关系在母体高校的独立学院教师,原则上不得从独立学院申报,如确有发展需要等实际困难,须近五年全职全时在独立学院工作,并由母体高校出具同意申报函。

6.“青蓝工程”入选对象如在培养期内离开依托申报高校,视为自动放弃培养资格(组织调动除外)。

二、选拔程序

1.教师个人申报。

2.各二级学院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形成推荐意见,并在推荐表的“院(系、部)评议推荐组意见”栏中填写评议意见,原则上各个层次,二级学院只能推荐1人。

3.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对各二级学院的推荐人选进行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公示。

三、推荐要求

本次选拔实行限额推荐,我校的推荐名额为: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4名、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2名、优秀教学团队1个。

四、材料报送

1.各二级学院将本单位推荐的培养对象推荐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均一式两份,并提交电子版本)和《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推荐人选汇总表》(见附件4,一份,并提交Excel电子版)于2024123前报学院人事处,电子版材料请各学院打包发送至julytse@126.com

2.推荐对象的学历学位证书、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近五年取得的教学成果证明、承担的主要科研项目、教改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等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标注页码并附目录)。各培养对象的推荐人选需提供近五年的代表性成果2篇(部),论文提供全文复印件,论著、教材等专著提供封面、目录复印件,附主要学术思想、创新成果简介或重要章节节选(少于10页)。团队提供带头人的代表性成果等复印件一套。


附件1: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2:高校“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对象推荐表.doc

附件3:高校“青蓝工程”优秀教学团队推荐表.doc

附件4:2024年度高校“青蓝工程”推荐人选汇总表.xls

江苏高校青蓝工程管理办法 (正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