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开展2020年度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发布时间:2020-06-09浏览:1375

各党总支、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师德建设,弘扬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高尚师德,增强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四个相统一”、当好“四个引路人”、争做“四有”好老师,根据学校《2020年“师德师风建设月”活动的通知》安排,现决定评选2020年度师德标兵。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工作3年以上,从事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并在本职岗位上取得显著成绩、事迹突出的在岗教职工。

师德标兵的评选坚持向一线教师倾斜。

二、评选名额

35名。各党总支根据评选条件推荐2名候选人:本总支1人、其他党总支1人。

三、评选条件

1.爱国守法。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章守纪,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真履行育人的职责和义务。

2.爱岗敬业。刻苦学习,潜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工作高度负责,勤勤恳恳,兢兢业业,勇于探索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3.关爱学生。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4.为人师表。模范遵守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公道正派,严于律己,廉洁从教,率先垂范,受到广大师生的赞誉。

5.无私奉献。团结协作,乐于助人,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在学校高质量发展中成绩突出,事迹感人。

6.近三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年为优秀。

四、评选程序

1.各党总支推荐。教职工可根据个人条件积极申报,各党总支在广泛征求本总支党员、群众意见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推荐2名候选人:本总支1人、其他党总支1人。本总支候选人填写《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并撰写1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材料必须真实具体,主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

各党总支将本总支推荐候选人相关材料部门公示3天,于622日前将《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及先进事迹材料一式2份和推荐人员名单报党委教师工作部。

2.分层组织评选。正式候选人名单公示后,组织开展分层评选活动。一是学校领导及各二级学院、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集中投票评选;二是组织全校师生在学校官方微信平台进行投票评选。党委教师工作部、纪委办公室汇总投票结果,并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会研究。

3.评选结果公示。学校召开党委会研究决定“师德标兵”名单,结果在校园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公布评选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定,并发文公布评选结果。

五、表彰办法

1.师德标兵属校级荣誉称号,教师节期间予以表彰,颁发证书。

2.评选结果将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干部考核、年度考核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3.从校级师德标兵中择优推荐上级师德标兵等荣誉称号评选。

4.通过校报、广播、网络等途径对师德标兵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弘扬高尚师德、传播正能量,营造良好育人氛围。

六、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把推荐评选活动作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专题教育活动,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通过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在广大教职工中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择优”的原则,确保质量。要充分发扬民主,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切实把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公认的师德标兵推选出来。推荐评选要注意典型性和代表性,事迹材料要真实、客观,有足够的说服力。

3.学校成立由分管师德建设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的评审委员会,负责领导、督导、组织师德标兵评选工作。各党总支成立由书记任组长的推荐小组,根据评选条件、程序要求,择优推荐。

4.严肃推荐评选纪律,推荐评选过程中严禁违反程序、不按标准、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按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王小俊   联系电话:0515-88583908

 

附件: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师德标兵推荐表.docx

 

 

 

                        中共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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