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1282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办人〔2015〕5号)精神,现将我校2015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
    我校专门从事教学工作、拟聘教师职务的在职在岗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认定: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申请汉语言文学类教师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3.已取得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不承担教学计划内课程教学任务的人员及校外兼课人员不在认定范围。
    二、工作流程
    1.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申请。网上申请完成后,申请人须填写好其他表格,准备相关材料,根据确认规定的时间到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请或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体检。
    3.教育教学基础素质和能力测试。
    三、网上申请时间 
    网上申请时间:2015年9月21日至9月29日期间每个工作日8:30—20:00,其余时间不予受理。
    四、网上报名步骤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人注册。
    注意:若选择“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则不能成功申报。
    2.根据系统提示,确认网上申报协议,选择认定机构、任教学科与确认点,阅读注意事项。
    “资格种类”选择“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省份选择“江苏省”;认定机构选择“江苏省教育厅”;“申请任教学科”在学科大类下选择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本人所学专业相一致,专职辅导员的任教学科可选择思想政治类;确认点选择“盐城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3.依次填写申请人身份信息、登录信息、申请信息、个人简历等。
    所填姓名应与身份证一致;“毕业学校”按毕业证书填写,如果系统中检索不到学校名可以自行添加;“工作单位”的学校名称应与学校公章字样一致;“户籍所在地”填写至乡镇或街道办事处;“个人简历”从初中毕业后起按照时间先后填写,必须填写到现阶段,填写高等教育学习经历时在“职务”中注明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电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及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网上提交的照片应为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淡蓝、红或白色背景,无边框,上传时建议将像素设为114(宽)×156(高)。
    4.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
    若不点击“提交”,直接按“退出”,则不能成功注册申报。
    5.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完成注册”。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邮箱地址,这些资料是以后打印申请表格、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依据。
    6.申请人应在现场确认前及时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用PDF格式导出A3申请表,并用A3纸双面打印两份。申请人应在申请表第2页承诺书上亲笔签名,在第4页备注栏上注明自己过去取得的教师资格的种类和证书号。
    注意:请勿“在线打印” 申请表,导出的申请表电子文件由申请人保存至认定工作结束。打印出的申请表上不另贴照片。纸质申请表内容和网上填写内容需完全一致,纸质申请表封面和第3页不得手填、涂改。
    五、学校相关表格的填写要求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填写要求(PDF打印出来后,手填)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对措辞不作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栏体检合格者填写“合格”;
    (3)“修学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一栏,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和全日制教育硕士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考试合格”;
    (4)“普通话水平”一栏,除填写测试等级(如“二级乙等”)外,符合申报条件者还需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符合免测条件” ;年满五十周岁的可免于测试。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应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测评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校公章;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者可免测。
    2.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的填写意见,其中“鉴定单位(全称)”一栏,在二级学院(系)工作的可以二级学院(系)党组织名义填写并盖章,其他部门工作的以学校人事处名义填写并由人事处盖章,地址填写“盐城市解放南路285号”,其他栏目按表格要求填写。
    六、材料现场确认
    1.所交材料确认时间:10月15—10月16日;
    2.地点:学校图文信息中心人事处404室;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自行准备档案袋、打印材料袋封面并按封面所列目录提供材料,并将封面用A4纸打印粘贴在档案袋封面。
    具体材料如下:(按顺序排列)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A3纸正反打印一式二份);
    (2)小二寸纸质照片1张,贴在相片粘贴页上;
    注意: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人像比例合理,尺寸为33MM(宽)×48MM(高),采用高分辨率冲印。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非全日制学历者申请教师资格,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江苏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免测证明材料;
符合苏教规〔2012〕3号文件有关规定的免测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者,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识“师范”或“教育”字样,需提供由毕业学校教务部门验印的个人学习成绩单(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科目考试成绩和教育实习成绩)。除1999年高等学校扩招之前入学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其他人员还需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a.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档案部门或发展规划部门公章)。
    b.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师范生录取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招办或档案部门公章)。
    c.个人学习档案中学习成绩单上专业栏标注“师范”或“教育”字样。
    d.个人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备注栏内标注“师范”字样。
    e.高等学校发出的录用通知书的专业栏后注有“师范”字样。
    (8)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评价表或免测证明材料;
    本科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毕业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只有在申请与师范专业相同或相近任教学科的教师资格时方可免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已取得教授或副教授职称人员申请免测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具有高级职称授权的部属本科高等学校发放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博士学位专业教师申请免测需提供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另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明。
    (9)申请认定当年教学任务书(或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教学任务书由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没有列入学校教学计划的报告会、讲座或培训班等不作为申请教师资格的教学工作条件。专职辅导员申请思想政治类教师资格,对教学工作量不作要求,但需由学工部门出具专职辅导员岗位证明。
    (10)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表;
    (11)以往取得过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以上所有复印件均使用A4纸单面复印。凡要求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的证明(证书)材料,均由学校职能部门负责审查验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根据在线验证码进行在线验证。通过检验的,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名,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职能部门印章,原件及时退回申请人。
    七、具体要求
    1.请申报人登录学校人事处网站下载相关表格。
    2.请申请人统一于10月16日前将申报材料、《2015年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名册》(见附件)报人事处,并将名册电子版本发至ycchenxin@126.com
    3. 所有申请教师资格人员均须参加体检,体检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由人事处统一组织,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人事处联系,联系人:陈鑫,电话:88588690。

附件1-3.doc

高校教师资格申请用表.rar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15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