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做好我院学科带头人高端研训项目,根据《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十二五”期间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办师〔2012〕35号)精神,现将《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高职培函〔2012〕8号)和《江苏省高等职业院校教师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苏高职培函〔2012〕9号)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全院学科带头人高端研修项目将按计划开展,其中申报名额为,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全院校2名;高级访问工程师计划:全院校3名。
请各系依照具体实施办法,积极组织教师申报,于2013年1月7日前将申报表送至人事处。
8.江苏省高职院校国内高级访问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9.江苏省高职院校教师“访问工程师计划”实施办法(试行).doc
人事处
201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