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盐城纺织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12-12-28浏览:779

各系、各部门: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2〕514号)要求,现就我院高校专家选拔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为江苏高等教育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学科研一线优秀人才,一般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推荐名额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分配省教育厅推荐指标38个(含本科院校),教育厅分配我院推荐指标为1个,经研究,各系、各部门如有符合条件的可推荐1个。

三、推荐条件

    在符合《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苏政发〔1999〕71号)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推荐人选需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高职院校实绩突出者可适当放宽),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长期从事高等教育工作,在教书育人、科技创新等方面成绩卓著,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在全省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教学科研成果在一定范围内产生实际效果,经省以上行政部门鉴定具有普遍推广价值。

 

四、相关要求

(一)各系、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严格按照推荐名额、范围条件、工作程序,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请于2013年1月4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推荐人选《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3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2.推荐人选附件材料(1份),包括推荐人选近5年发表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主要论著复印件(论文复印杂志封面、封底、目录及论文全文,论著复印封面、封底、版权页、目录、主要章节);推荐人选突出贡献的证明材料;近年获省部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附件材料须编辑目录,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应加盖学校人事处公章。

3.《省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选基本信息表》电子文档。

上述材料须按申报人员分别用标准档案袋封装,并在档案袋正面粘贴统一封面。属机密材料必须注明。

(三)档案袋封面、《专家情况登记表》及《省突出贡献专家申报人选基本信息表》可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jshrss.gov.cn ),按照“服务大厅”、“下载专区”、“人事人才”顺序下载。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2012年12月28日

关于开展2012年高校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和管理办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