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第四期“333工程”培养对象增选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培养对象选拔、培养与管理暂行办法》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教师申报。
1、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第一层次全院推荐1人(原则上博士学位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5周岁以下),各系、各部门可酌情推荐1人;
第二层次全院推荐2人(原则上研究生学历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各系、各部门可酌情推荐1人;
第三层次全院推荐6人(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各系、各部门可推荐1-2人(若推荐超过1人,请排名后上报)。
2、材料报送
请各系、各部门汇总材料后于12月17日(周一)下班前报人事处,逾期视为放弃。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