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12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

来源:盐城纺织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12-07-30浏览:1021

各系、各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工勤技能人员人力资源开发工作,加快我院高级技能人才的培养,发挥技能人才的作用,根据苏教办人〔2012〕12号、苏人社发〔2012〕289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2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聘原则

1.根据岗位设置的总体要求,在科学合理地设置高级技师岗位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任职条件和高级技师岗位职数进行评聘。

2.选拔德、能、勤、绩表现突出,具有高超技艺的技术工人。

3.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评聘工种范围

2012年高级技师评聘工种的范围包括:汽车调度管理、计算机信息处理、图书资料管理、白蚂蚁防治、农机技术指导、农机修理、中式烹饪、公路养护等8个工种。

三、评聘名额

我院仅限推荐1名。

四、评聘对象和条件

凡在考评工种范围内的岗位上工作,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江苏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岗位证书,并符合下列申报条件的技术工人可申报相应工种高级技师资格的考核评审。

1.遵守国家的政策和法规、法律,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等级的专业证书;

3.刻苦钻研技术,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本工种技术难题、业绩突出、工作创新;

4.具有传授技艺并具备培训技师、高级工的能力。

5.各工种高级技师的具体申报条件根据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详见附件。

五、破格申报条件

1.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突出,技术上有创新,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在学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市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四至六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二至三名的;

(3)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且从事本工种(专业)的;

(4)从事本工种(专业)25年以上,年龄在45岁以上且在传授技艺中,指导或培养出不少于3名市级以上技能竞赛的前10名获得者。

2.取得技师资格后,业绩显著,技术上有突破,符合以下条件者之一者,可在学历、资历上破格申报:

(1)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称号的;

(2)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组织或参与的省、部级技能竞赛中取得前三名或市级技能竞赛中取得第一名的;

(3)获得省级以上技术创新、发明、创造、推广、运用等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具有绝技、绝活、专利,并取得较大经济效益的社会效益者。

六、评聘程序和时间安排

1.拟申报人员登陆省人事厅网站或我校人事处网页,认真学习苏教办人[2012]12号、苏人社发[2012]289号文件精神,明确2012年全省高级技师推荐工作的申报工种、申报条件、名额、工作程序及考评办法等内容。

2.申报人员认真填写《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高级技师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电脑打印,贴上照片),并按照申报须知和材料封面上的要求向人事处提交材料(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一律用A4纸)。

3.请申报人员所在部门于8月6日上午下班前集中将所有申报材料交人事处人事科,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4.8月23日左右学院召开高级技师评聘委员会会议,初步确定今年推荐上报人员名单。

5.公示。

6.人事处整理并装订材料于8月28日左右上报省有关部门。


  人事处

2012年07月30号

各工种具体要求与相关表格.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pdf

关于开展2012年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高级技师考评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