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盐城纺织学院人事处发布时间:2010-07-05浏览:1484

  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的工作部署,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教师

2003〕3号)、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10年秋季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苏师资〔2010〕2号)精神,为不断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提高新录用教师质量,现将我院2010年秋季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认定对象是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具备《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条件的、在职在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式人员。应具备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学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已经取得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的人员不参加本次认定。

二、认定工作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0年9月11日—9月17日

各单位务必通知到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以免错过网上报名时间。请申请人本人登陆江苏教师教育网(www.jste.org.cn或www.jste.net.cn),在“教师资格”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页面中下载相关表格,并仔细阅读《高等院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流程》;再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注册申请。

2、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0月11日—14日

   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在上述时间的工作日,携带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和所有要求中的相关材料,到学院人事处进行现场确认(上午9:00—11:00,下午2:30—5:00)。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现场确认需提交材料

一个档案袋,上贴标准封面(“验核情况”栏请不要填写),档案袋内装以下材料(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网络报名最后一步正反打印)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A、提供最高学历和师范类本科学历证书(证书上有师范或教育字样)

 B、党校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有教育厅印鉴

4、《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格检查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提供)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50周岁以上老教师外,其他所有人必须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汉语言文学教师须达二级甲等)

6、《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7、提供江苏省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除师范类本科生可以免考前2门外,其他所有人员必须四门全过)

8、非本科师范专业或师范类但更换学科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教学能力测试表》

9、本科毕业文凭上没有师范或教育字样的师范生,需提供本科学习期间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及教育实习成绩单(成绩单复印件上需有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还需提供加盖相应高校公章的当年作为师范生录取的名单或学历证书颁发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

10、归国人员学历鉴定材料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11、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提供,非教师系列必须要教授或副教授聘书)

12、一年内《教学任务书》(由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专职辅导员可由学工部盖章)

13、免冠半身正面纸质照片3张,其中2张贴在申请表上,一张贴在《教师资格粘贴照片页》上。要求:小2寸,与电子照片一致,照片下方印有本人身份证号码(注意身份证号码印在照片有效部位)。电子照片要求:尺寸在20K内,像素为114(宽)*156(高),文件拓展名只能为JPG

四、《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填写

(一)封面及表格第一页由申请人填写

1、“工作单位”: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xx系

2、“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填写“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3、“出生日期”:XXXX年XX月XX日(必须与身份证一致)

4、 “毕业学校”和“所学专业”按毕业证书填写;

5、“最高学位”:填写“博士”、“硕士”、“学士”或“无学位”;

6、“最高学历”:填写“研究生”或“大学本科”;

7、“现从事职业”:填写“高校教师”;

8、“申请任教学科(课程)”,只填一个学科,原则上应与其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一致,且必须与电子报盘所选专业一致;

9、“本人简历”:从本人初中毕业后填起,先填写所有的学习经历,再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学习经历时注明学历层次(研究生、本科、大专等)和学习形式(如全日制、成人脱产、函授、电大、自考、业余、网络教育等);

二、申请表的第二页由申请人所在学院填写

1、“思想品德鉴定意见”:措辞不做统一要求,要简明扼要,据实填写;

2、“身体和健康状况”:填写“合格”

3、“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情况”: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生的填写“符合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特许条款”;非师范教育类本科毕业,已补修本科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的填写“修学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并合格”;

4、“普通话水平测试”:除填写等级(二级乙等以上)外,写上“合格”;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评结果”一栏的填写:以分数的形式反映测试结果,并由学院负责测评的专业小组组长签名,符合免测条件的填写“免测”,盖上学院公章。

 

                                               联系人:张国兵

                                                                           联系电话:88588690 

                                                                 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 人事处

                                                                              2010年7月5日